有效利用金融工具帮助转变成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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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成果转化是新生产力的“转换器”,是产业升级的“跳板”。但长期以来,“定价难、决策难、信任难”三大障碍阻碍了专利从“书架”走向“货架”。如何打破现状? “先用后付”是一个重要的策略。这不仅帮助企业转轨,也将现有的令人惊叹的专利转化为行业的“活水”。近日,天津市科技局推出“先用后付”模式,不仅上线统一服务平台,金融机构同步推出多款专属产品,旨在分担转型风险。不同的金融方式为创新“保驾护航”。 “先用后付费”不仅仅是“降低费用”或“延迟付款”。这本质上是机制上的改变:一方面,大幅降低中小微企业初始资金门槛,缓解现金流压力;另一方面,将高校、机构和企业紧密结合成“创新共同体”,实现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。从更宏观的产业角度来看,显着缩短了转换周期,提高了图源配置效率,为产业升级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。目前,北京、天津、陕西、广东等地已启动布局,积极开展相关探索。 “先用后付”本质上是一种信用交易。面对市场不确定性,业绩风险、估值争议、风险分担机制缺失等问题保持突出。如果没有金融工具的有效“填充”,就很难弥合信用缺口,形成风险闭环。从流程上看,确权和定价是主要要求。大学期望有“保障”,企业担心“买太多”,银行需要“折扣”。通过拉玛夫达成三方共识,实现知识产权合理定价,即可完成权利登记并承诺备案,从而完成金融干预之路。从机制上看,要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的“保险”功能。北京、天津、苏州等地编制了科技保险目录,开发了相关金融产品。金融机构可以不断丰富保险种类,积极开发“创新失败的结果”等创新产品,“专利侵权损失保险”保障高校研发回报和企业转型效益。此外,扩大风险补偿池也同样重要。资金池具有“支持、增信、赋能”的三重价值。核心是把“财政种子基金”转变为“多元化资本+市场工具”,构建“政府加一点、机构给一点、市场投入一点、保险保障一点”的可持续转型机制。天津、浙江等地区已开始探索“母池+子池+溢池”模式,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,真正开启“科技-产业-金融”的良性循环。总而言之,“先用后付”并不是简单的支付方式安排,而是通过风险分摊、利润共享、信用托底等方式,改变传统支付方式中的“最大堵点”。把科技成果转化为“最大加法”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科技动力。 (本文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:尚锐)(编辑:邓浩)